網傳一個十分奇葩的案件: 四男子“眾籌”嫖資,one by one睡網紅,結果竟然被判刑了 網友評論: @照顧好你的花: 就為了省幾百塊錢 坐了幾年牢 @春夏秋冬---年年有魚 : 4個250 @一個臉盲癥患者: 網紅這么便宜嗎 我有個朋友挺好奇的 @耶林表示有點失望: 黃某本人與網紅發生關系這個行為雙方自愿,故不屬于強奸。黃某的強奸罪是余下三人強奸實行行為的從犯,沒有實行,只進行了策劃和幫助。 -END-